什麼是借屋裝修?
通常房屋買賣從簽約到交屋,整個流程走完大概需要一個半月左右的時間,但有些買家可能有些迫切的需求,例如:前一個房子租約已到期、前一個房子已賣給他人、想先裝潢節省時間…等等。此時買家就有可能提出借屋裝修的要求,在簽完買賣契約後就可以先行使用這間房子。
曾經有案例是這樣的:
A買了房子想趕快入住,在簽訂買賣契約後,支付了第一期價款即向賣方提出借屋裝修,希望可以提早做裝潢。賣方想說A已經付款,應該沒什麼問題,就把鑰匙給A了。然而開始裝修之時,拆除天花板發現多處漏水痕跡、拆除衛浴隔間牆更發現買到的是海砂屋,A因此主張解約。
借屋裝修 應先驗屋並簽訂協議書
借屋裝修其實有點類似提前交屋的概念,所以一定要「點交」詳細!建議買賣雙方務必先簽署「借屋裝修同意書」再行借屋。
以下提供「借屋裝修同意書」範例給大家參考:
借屋裝修同意書
本人 (以下簡稱乙方)同意將座落 房屋,先行借給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裝修,並約定事項如下:
一、甲方僅願借用此屋裝修並同意不應在購屋尾款付清之前搬入佔用或換裝新鎖。
二、甲方於借屋裝修期間如有危及本建築物公共安全及遭住戶抗議之情事後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
三、自借屋日起之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管理清潔費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四、自借屋日起屋概由甲方自行負瑕疵擔保責任,並不得要求乙方修繕或費用補償。甲方絕對尊重買賣契約,並履行付款義務若有故意拖延或違約,除自願將所裝修之固定物由乙方沒收外,並自願負一切賠償責任。
五、甲方願配合尾款保證作:開立各期未本票予代書處,俟完成各期付款後,代書即分別退還本票。
立同意書人(甲方):
身分證統一編號:
立同意書人(乙方):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