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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新制預定7月1日正式上路,新制將實價登錄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並在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新制將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申請買賣移轉登記的申請人在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需一併申報實價登錄,相較於修正前是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30天內申報,將大幅縮短申報及揭露時程,且較不致有漏未申報情形,未來將可提供民眾更即時透明交易資訊。

 

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公開化是不動產交易價格安全的重要基礎,其中尤以不動產交易價格最為重要;為解決以往不動產交易資訊不足問題,使不動產交易資訊公開透明,現行實價登錄制度,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於買賣案件辦理完畢,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申報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如委由地政士或經紀業辦理者,並由受託地政士或經紀業申報,政府並每10日揭露登錄交易資訊於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

 

政府提出的實價登錄2.0版本,它有四項主要重點,歸納如下:

 

1.門牌揭露

 

2.免除地政士登載責任

 

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至法律位階,主管機關可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確保資訊真實性。

 

3.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

 

完整揭露門牌或地號將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回溯已登錄203萬戶。

 

4.政府查核權入法

 

買賣雙方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登記移轉時併同申報

 

詳細內容請看

推動實價登錄2.0│內政部完成地政三法修正草案點擊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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