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注意事項

一、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起 5 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

二、請於申請資料送出後2日內檢齊附件,並註明系統回復之申辦案號,以郵寄送至所轄稅捐稽徵處,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應檢附文件

一、原出售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二、新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三、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正本。(如無法提示請立具切結書)如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者,請檢附出售土地所有權人無(有)租賃申明書正本。

四、重購土地所有權人無(有)租賃申明書正本。

五、出售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如何申請?

以下提供圖片範例讓大家參考

0108重購退稅申請書-範例.jpg

 

空白申請表下載

Word檔點擊下載
PDF檔點擊下載

 

◎延伸閱讀: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條件說明、節稅小撇步分享 點此閱讀

延伸閱讀:土地增值稅│這些狀況就適用不課徵土增稅 點擊查看

◎延伸閱讀:房屋買賣│如何節省土地增值稅? 點擊查看

◎延伸閱讀:房屋買賣│土地增值稅私契約定 點擊查看

◎延伸閱讀: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未保存登記房屋,能否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點此閱讀

 

郭彥廷地政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70號4樓之1
電話│0928-521-813 (親臨本所請先來電確認)

FB私訊處│郭彥廷
LINE ID│@vlk9953l 點此加入
FB免費諮詢社團下面圖片連結處│


 

29831065_1635656686511909_1756200825_o.jpgLINE.jpg 

 

arrow
arrow

    郭彥廷地政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