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夫妻分別財產制?

夫妻分別財產制,即是夫妻的財產完全分開,不因結婚或離婚而有差別,登記在誰名下的財產就歸誰,無論結婚或離婚,夫妻各自保有財產的所有權,可自行單獨管理、使用、處分名下財產。分別財產制的特色就在於財產完全分開。

 

分別財產制的優點

一、法定財產制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而分別財產制則沒有。也就是說,未來離婚時,在分別財產制之下的一方是不能向他方主張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的。
二、民法修正後,法定財產制已經某程度讓夫妻的財產與債務獨立,互不受影響,唯一的差別只在於法定財產制之下,如果不能證明為夫或妻個人所有的財產,則推定為夫妻「共有」的財產,也就是夫妻各有一半的權利,那麼多少還是會受到影響。而在「分別財產制」之下,就完全沒有共同的部分。

因此,夫妻間如果希望各自的財產與債務「真的」完全的獨立,也不希望未來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就可以考慮去約定分別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的缺點

若夫妻一方負責家務而無工作時,因家事勞動未受法律保護,且不能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對於操持家務之一方非常不利。

 

◎延伸閱讀:配偶欠債會影響我的財產嗎? 點擊閱讀

 

郭彥廷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西寧北路70號4樓之1
電話│0928-521-813 (親臨本所請先來電確認)
LINE ID│andyfight點此加入
FB私訊處│郭彥廷
LINE生活圈ID│@vlk9953l 點此加入
FB免費諮詢社團下面圖片連結處│


 

29831065_1635656686511909_1756200825_o.jpgLINE.jpg   
arrow
arrow

    郭彥廷地政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